three cats

Sunday, May 27, 2007

談孩子的教養問題

嘉藥幼92辛 41號 劉仲珍 第5篇心得報告
談孩子的教養問題
中國有幾句傳統名言:「棒下出孝子」、「不打不成器」、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,似乎都說明了責罰在教養子女的過程是無可避免的。可是也有人說:「愛的教育就是只能動口,不能動手。」的確,教養子女是父母一生中最甜蜜的負擔與責任,如何在責罰孩子的同時,也讓孩子深刻感受到父母的愛與期待,是一件不容易的事。.

一、愛之深、責之切?
為何「愛之深」一定要「責之切」?為人父母者,因為愛子心切、期望過高,有時難免忘了自己是誰?忘了自己生出來的孩子是什麼資質?就一味地希望孩子是全國最好、最完美的,在這種情況之下,如果孩子的表現,和父母的「高標」有落差,父母便祭出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的名言,因此有了懲罰孩子的舉動。
其次是傳統中國父母最常有的權威心態。父母管教孩子多抱持「我是絕對的權威」的心態,因此不管孩子所做的事對不對,只要頂嘴,父母就非常不高興,對孩子「家法伺候」,這是「棒下出孝子」的的觀念在作祟。
第三種情況是「認知差距」的問題。通俗一點的說法是兩代之間有「代溝」,也就是父母跟孩子的想法不一樣。譬如小孩說:我唸了一天書,稍微打個球、打一下電動玩具,又有什麼關係呢?又不是做「壞」事。但是父母就是認為「不妥」,因而懲罰孩子。
最後一種經常發生的情況是,家中兄弟姊妹之間的吵架,無論這些吵架是多麼有理由,父母為了表示公平,對衝突的兩邊造就都打。
父母親也是人,難免也有判斷錯誤而誤打孩子的情況,此時要能低頭認錯並不容易,父母如何面對這種尷尬場面?我建議父母常要不斷給孩子一個印象,讓他體認到爸爸不是聖人,爸爸以前也曾犯過很多錯誤,而一旦發現自己行為不對時,立刻勇於認錯,馬上採取補救措施,跟孩子溝通清楚,以免錯誤加深。這種很能贏得孩子的尊重,千萬不要死不認錯,而且在無形中給孩子錯誤的示範。
其次,要特別注意孩子個別的差異。有些孩子比較乖,有些孩子比較傷腦筋,甚至要動用體罰才能產生嚇阻作用,因此,父母面對不同差異的孩子,不能一視同仁。一般說來,內向害羞的孩子,用鼓勵的比較有效;外向調皮的孩子,則懲罰比較適合。

二、不要一失手成千古恨
當父母覺得非得執行「鐵的紀律」不可時,一定要衡量輕重,適度就好,以免一失「手」成千古恨!
首先注意的是,體罰孩子應避免孩子身體上的傷害。簡言之,也就是要注意什麼部位可以打,什麼部位不能打。例如,老是嫌孩子功課差、腦筋笨,猛敲孩子的頭,不怕把孩子打得更笨嗎?
第二,責罰孩子應盡量避免造成孩子心理上的傷害。例如,有些家長會罵孩子「笨得像豬」,甚至以禽獸等刺耳的字眼罵孩子,這非常傷孩子的自尊心。不如以讚美的方式說:「你是個聰明人,為什麼會做出這種事情,實在是有欠思考,你應該好好考慮。」
第三,千萬不要把孩子當成洩憤的工具,或是威脅的對象。例如,家長在外頭喝了酒,回家看到孩子做了什麼讓他看不順眼的事,就打罵孩子;或是當孩子犯錯,就用威脅的語氣對他說:「以後再發生類似的情形,我就修理你再送到警察局關起來。」
最後一點,父母要記住責罰孩子最大的目的,是要讓孩子能自發性的養成好習慣。如果孩子每犯一次錯,父母就打一次,則孩子永遠都學不到教訓。所以在懲罰孩子時,也要讓他了解,父母誇獎你,是愛你,打你,也是愛你。

三、正確理性的責罰態度
「愛的教育」與「鐵的紀律」永遠存在某些程度的緊張關係,如何從中尋得一些適度的平衡點呢?
第一,消極的制止,不如積極的輔導。例如,父母都不希望孩子說謊,卻未曾深究孩子為麼會說謊?舉例來說,太太買了一件衣服,先生問:「多少錢?」太太說:「兩萬塊。」如果先生回答「那麼貴!」太太下次再買衣服時,兩萬塊的衣服可能就變成兩千塊的衣服了,如果先生還嫌貴,大概就變成朋友送的了。同樣地,一味消極責罵孩子,會造成孩子隱藏真相的習慣。因此,正確的方式應該是和孩子溝通,知道他們的心理狀況,同時也讓他們知道父母的規範在哪裡?
第二,要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。例如孩子做錯事,不要以從此禁足,進入「戒嚴時期」作為體罰。這樣一來,反而容易引起孩子反彈,玩更多花樣,不如告訴孩子「這次我原諒你,可是你還是要接受犯錯的後果,罰你禁足兩次,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,就要從此禁足了。」使用此種方式,孩子會有所節制。
第三,以正面的鼓勵,代替負面的責罵。例如,孩子寫字不好看,家長與其說「你寫字怎麼那麼醜!」不如說「孩子,你很聰明,可是字不太好看。」這種「你很好…可是…」的語法,孩子收到的訊息是「我很聰明,字寫的不好看,是因為不認真而已。」像這樣給孩子一個肯定,並技巧性附帶一個否定,不要全盤否定,較能建立孩子的自信心,孩子也比較能接受父母的建議並且自我改進。
附帶值得一提的是,父母雙方對於子女的管教態度必須一致,千萬不要發生父親正在教訓子女,而母親卻在孩子面前責怪父親處置失當的情形,使孩子產生混淆,不知要聽父親還是母親的教訓才好。總之,在任何情況下,父母雙方必須合作,如果不認同對方管教子女的方式,應該私下交換意見,不要當場發作,讓對方難堪。
四、與孩子立約
愛與責罰其實是一體的兩面,如果父母不愛孩子,就不會有責罰的動機出現,但在二者之間,如何取得平衡點,是為人父母的管教藝術。一九九三年,人本教育基金會推動「與孩子立約」的運動,希望有效約束長久以來父母體罰孩子的行為,進而建立親子之間的平等關係。的確,「棒下出孝子」、「不打不成器」的時代已經過去了,管教子女不單只是「嚴父慈母」或「慈父嚴母」的搭配就夠了。這個時代需要「全方位」的父母,他(她)可能要身兼多種角色,有時扮演孩子的護士、有時扮演孩子的心理醫生、甚至是朋友,才能滿足孩子各種不同的需要。
總之,教養子女其實沒有特別的訣竅,只有愛、了解和感受孩子的需要。現代父母要不斷地充實自己,才能跟的上時代腳步,快快樂樂地陪孩子一起成長。
http://www.esjh.chc.edu.tw/tr/page002.htm--- (本文選自伴我成長親職教育--家長手冊第一輯)
心得感想:
身為一個幼教師對愛與體法就如同上文所寫的相當切體,要看事情的對錯,也要看事情發生的場合,所以責罰與獎賞的態度很重要,不能帶有情緒,不是因為被小孩惹毛了才要教訓他,而是因為愛他的緣故, 要很慎重的拿捏使用時機,因為其目的都是要明確且肯定的讓小孩知道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錯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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